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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議會通過統一基本社會救助法

烏克蘭最高拉達(議會)通過第15094號法律,建立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統一基本社會救助,將多種現行國家補助合併為一項按家庭需求評估的月度支付。該法律於2028年1月1日生效,現有受助家庭可在2028年全年自願選擇過渡到新制度。

重點

  • 最高拉達通過第15094號法律,247名議員投贊成票
  • 新法將針對低收入家庭、母親單親子女、多子女家庭、拒付或無力支付撫養費的父母子女、無養老金權利者和殘疾人的多種國家補助合併為一項
  • 基本社會救助為月度貨幣支付,金額取決於家庭構成、平均月總收入和財產狀況
  • 支付金額不得低於申請時家庭或個人正在領取的國家補助總額
  • 法律規定設立"社會管理員"評估家庭需求並制定個案管理計劃
  • 法律將於2028年1月1日生效;202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現有受助家庭的過渡期
  • 社會政策部長傑尼斯·烏柳京表示,該法是歐盟整合義務和與IMF合作的一部分,是獲得世界銀行SPIRIT項目下2億美元社會支付融資的條件

為何重要

該法將原先分散的社會救助項目合併為一項統一的、以需求評估為基礎的支持工具,把貨幣支付與社會服務及就業援助相結合。這與烏克蘭的歐盟整合進程以及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合作相關,同時也是獲得世界銀行SPIRIT項目下2億美元社會支付融資的前提條件。改革對既有受助家庭採取自願原則,於2028年生效,使新制度的實際落地留出近兩年的過渡窗口。

發生了什麼事

10月13日,烏克蘭最高拉達在二讀及最終表決中通過第15094號法律——基本社會救助法。該法確立了一項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統一國家支持形式,取代此前若干項獨立補助項目。247名人民代表投贊成票。基本社會救助為月度貨幣支付,金額取決於家庭構成、平均月總收入和財產狀況,且不得低於申請時家庭或受助人正在領取的國家補助總額。新法同時規定引入"社會管理員"機制,對家庭需求進行評估並制定個案管理計劃,將貨幣支付與社會服務及就業援助相結合。法律規定地方議會執行機關須識別處於困難生活狀況或危機情境的家庭,告知其獲得救助的權利,提供咨詢並協助準備材料。該法於2028年1月1日生效;2028年全年為過渡期,在此期間目前領取相關國家救助的家庭可自願選擇轉為新制度。資金來源包括國家預算以及國際捐助方、國際技術援助、慈善捐款等合法來源。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所引來源均為烏克蘭媒體和通訊社,普遍將該法描述為一項期待已久的歐盟整合改革,將原本碎片化的社會救助整合為單一工具。報導強調其社會服務層面、"社會管理員"評估家庭需求的角色,以及現有受助家庭過渡的自願性質。多篇文章突出引述社會政策部長傑尼斯·烏柳京的表態,稱該法推進了烏克蘭的歐盟入盟進程,聯繫到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合作,並能夠解鎖世界銀行SPIRIT項目下的2億美元資金。

背景

最高拉達曾於5月一讀通過同一法律草案。2025年7月,烏克蘭啓動了提供基本社會救助的試點項目。社會政策部(部長為傑尼斯·烏柳京)將該改革定位為國家對低收入家庭支持方式的根本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