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國家調查局通知利沃夫徵兵中心軍人涉嫌打死被動員男子
烏克蘭國家調查局通報,已對利沃夫一處領土人員與社會支持中心(TCC)軍人發出嫌疑通知,指其與同事毆打一名被動員男子致其死亡。法院已將其羈押,不得保釋。此人8月剛因受賄被判刑但未入獄。
重點
- 國家調查局對利沃夫TCC軍人發出嫌疑通知,指其與同事毆打被動員男子致死
- 毆打期間受害人躺在地上,雙手被銬在背後,無法自衛
- 受害人被送醫後被診斷為多根肋骨骨折、肺部嚴重受損及其他危及生命的傷情,最終不治身亡
- 嫌疑人被依《刑法》第121條第2款(結夥故意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致死)追究刑責,最高可判10年監禁
- 法院已將其羈押,不得保釋
- 該嫌疑人8月剛剛因受賄罪被判有罪,但獲判非監禁刑罰
- 利沃夫州TCC公開表示願意與執法機關合作,提供資訊與文件
- 國家調查局繼續調查,以確定所有參與毆打的TCC工作人員並查明事件經過
為何重要
此案涉及一名被動員男子在利沃夫TCC設施內被毆打致死,引發對烏克蘭軍事徵兵系統的問責問題。被通報的嫌疑人8月剛因受賄罪被定罪,但僅獲非監禁刑罰,次月又成為此新案的嫌疑人,凸顯對TCC人員違法行為的既有判決是否足夠震懾的疑問。
發生了什麼事
烏克蘭國家調查局通報,已對利沃夫一處領土人員與社會支持中心(TCC)軍人發出嫌疑通知,指其與同事毆打一名被動員男子致死。據調查描述,嫌疑人與其他TCC工作人員用拳頭和腳擊打受害人軀幹和胸部,期間受害人躺在地上、雙手被銬在背後,無法自衛,其中嫌疑人親自動腳至少踢了兩下。毆打結束後,受害人被人強行轉移到該TCC一處技術房間,隨後被救護車送往醫院。醫院查出受害人有多根肋骨骨折、肺部嚴重受損及其他危及生命的傷情,經搶救無效死亡。
嫌疑人被依《烏克蘭刑法》第121條第2款——結夥故意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致死——追究刑責,最高面臨10年監禁。法院已對其實施羈押,不得繳納保釋金。國家調查局表示將繼續調查,以確定所有參與毆打的TCC工作人員並釐清事件經過。
另據報道,同一名軍人於2026年8月被利沃夫捨甫琴科區法院以與其他人員事先共謀收受賄賂罪定罪,被判處非監禁刑罰。該新案在9月啓動。利沃夫州TCC公開表示願與執法機關合作,提供必要的資訊與文件以配合客觀調查。
背景
領土人員與社會支持中心(TCC,即ТЦК та СП)是烏克蘭負責軍事動員和徵兵相關事務的機構。在戰時動員期間,TCC人員涉嫌施虐的指控一直是烏克蘭社會反復出現的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