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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提高唯一住房因公共事業債務被沒收的債務門檻

烏克蘭將因公共事業服務債務而可能沒收居民唯一住房的最低欠款門檻提高至超過43萬格里夫納。新規於10月23日生效,但超過門檻並不自動導致住房被沒收,法律同時為軍人和部分地區的債務人提供額外保護。

重點

  • 唯一住房因公共事業債務被沒收的最低欠款門檻提高至超過43萬格里夫納
  • 新規於2026年10月23日生效,依據第4833-IX號法律
  • 欠款超過門檻不會自動導致公寓或住宅被沒收
  • 法律對軍人提供唯一住房的額外保護
  • 處於活躍戰區或臨時佔領地區的公共事業債務人享有單獨保障
  • 此前的公共事業債務門檻為17萬格里夫納

為何重要

提高門檻可減少居民因長期累積公共事業債務而失去唯一住房的風險,並在法律層面強化對特定債務人和特殊地區居民的保障。

發生了什麼事

烏克蘭將公共事業債務門檻從17萬格里夫納提高至超過43萬格里夫納,新規定於2026年10月23日根據第4833-IX號法律生效。超過新門檻並不意味著居民的唯一住房會被自動沒收。法律另為軍人、居住在活躍戰區或臨時佔領地區的公共事業債務人提供專項保護。安德烈·蓋伊琴科表示,實際中因公共事業債務沒收唯一住房的案例僅有少數。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報道重點關注債務人的社會保護,以及居民在公共事業債務累積後面臨失去唯一住房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