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是1950年在羅馬簽署、由歐洲委員會主持制定的國際條約。該公約確立了基本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並在史特拉斯堡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以監督締約國對公約的遵守。公約對已批准它的歐洲委員會成員國具有法律約束力。
已發布的報導裡還沒有提到這個組織。
《歐洲人權公約》是1950年在羅馬簽署、由歐洲委員會主持制定的國際條約。該公約確立了基本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並在史特拉斯堡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以監督締約國對公約的遵守。公約對已批准它的歐洲委員會成員國具有法律約束力。
已發布的報導裡還沒有提到這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