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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執法機關

烏克蘭執法機構是指負責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調查犯罪並追究違法者責任的國家機關體系。其主要組成部分包括烏克蘭國家警察、國家調查局、經濟安全局、烏克蘭安全局(在刑事管轄範圍內)、檢察機關以及刑罰執行系統。在打擊犯罪領域的整體協調由內政部與總檢察長辦公室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