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設立工業政策政府專員,加強工業政策協調與監督
烏克蘭內閣於2026年10月28日設立工業政策政府專員,該職位由經濟和環境部副部長兼任。專員將負責協調工業政策、吸引投資、推動本地化和出口,並監測國家支持措施成效,同時統籌烏克蘭工業政策適應歐盟法律及談判立場準備工作。
重點
- 烏克蘭內閣於2026年10月28日設立工業政策政府專員,並將其定位為經濟和環境部副部長。
- 專員將協調中央與地方機關在工業發展領域的合作。
- 專員將負責吸引工業投資、增加高附加值產品生產並創造高生產率就業崗位。
- 專員將監測政府對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支持措施成效。
- 專員將負責推動工業政策適應歐盟法律,並協調第20章“企業與工業政策”的談判立場準備。
- 專員須每季度向內閣報告工業狀況,並於每年6月1日前提交年度工業政策實施報告。
- 內閣修改政府議事規則,要求經濟和環境部在審批法規草案時評估其對工業發展指標的影響。
為何重要
新職位旨在加強工業政策的統籌協調和執行監測,使投資、本地化、生產增長、出口及高附加值製造等政策重點獲得專門負責。專員還將把工業政策與歐盟法律適應、加入談判準備以及內閣層面的績效監督連接起來。
發生了什麼事
烏克蘭內閣10月28日通過決議,在經濟和環境部設立工業政策政府專員,該職位由副部長兼任。專員將提出吸引投資、擴大高附加值產品生產及創造高生產率就業崗位的建議,並協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工業發展問題上的合作。
該職位還將監督國家對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支持工具,主管本地化發展、出口促進、投資吸引,以及與工商界、行業協會和研究機構的互動。專員負責使工業政策適應歐盟法律,並協調烏克蘭在第20章“企業與工業政策”談判中的立場準備。
同時,內閣修改議事規則,要求經濟和環境部在審批規範性法律文件草案時,不僅評估經濟和社會影響,也評估其對工業發展指標的影響。專員須每季度根據關鍵指標向內閣報告工業狀況,並於每年6月1日前提交有關國家工業政策實施及目標完成情況的年度報告。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重點關注工業政策責任向經濟和環境部轉移,以及新設專員承擔的協調和報告職責。該職位被視為“烏克蘭製造”政策的一部分,並與國內製造、投資、競爭力、出口及高生產率就業緊密相連。相關安排同時依託內閣決議和本國生產工業設備成本的部分補償機制。
背景
此前,國家工業政策由戰略工業部負責,該部後來被併入國防部。國防部於2025年12月表示,將制定和實施國家工業政策的職責移交給經濟和環境部,同時保留軍事工業政策以及國防工業綜合體的發展職責。
“烏克蘭製造”政策自2024年起實施。2026年10月23日,烏克蘭內閣通過決議,繼續推動在“烏克蘭製造”計劃框架下部分補償國產工業設備和機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