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國家反腐局揭露捷爾諾波爾州稅務局系統性受賄案
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NABU)和檢察系統揭露了捷爾諾波爾州國家稅務局管理人員涉嫌系統性受賄的案件。據調查,這些官員在稅務稽查中捏造數百萬格里夫納的違規行為,並以此向當地企業索賄,以換取降低罰金或確保增值稅退稅暢通。
重點
- 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NABU)與反腐敗專門檢察院(SAP)聯合偵辦此案
- 涉案人為捷爾諾波爾州稅務局副局長及其下屬一個地區部門的主管
- 官員被指控在稽查中捏造違規,然後以降低罰金為條件向企業索賄
- 2026年春夏期間,嫌疑人從兩家企業代表處共收取7.5萬歐元賄賂
- 2026年6月,嫌疑人要求一家公司支付超過14.6萬格里夫納增值稅退稅額的11.5%作為回扣
- 兩人在通過中間人交接賄賂時被當場抓獲
- 嫌疑人被以《刑法》第368條第4款(受賄)立案調查,最高可判處12年監沒財產
- NABU正審查該州稅務局其他官員是否涉案
為何重要
此案暴露了地方稅務機關內部被指控的系統性腐敗——高級官員據稱利用稽查捏造違規記錄作為勒索工具。這表明腐敗已滲透到地區稅務部門的領導層,也凸顯了NABU針對稅務系統持續開展的反腐敗執法力度。
發生了什麼事
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NABU)聯合反腐敗專門檢察院(SAP)調查了捷爾諾波爾州國家稅務局涉嫌系統性受賄的案件。據調查,該州稅務局副局長和其下屬一個地區部門的主管被指控在稅務稽查中捏造數百萬格里夫納的違規行為,再以降低官方文件中記錄的罰金為條件向當地企業索取賄賂。2026年春夏期間,嫌疑人從兩家企業代表處共收取7.5萬歐元。2026年6月,嫌疑人要求一家公司按其超過1460萬格里夫納增值稅退稅金額的11.5%支付回扣,以確保退稅不受阻礙。兩人在通過中間人交接賄賂時被當場抓獲,隨後被拘留並以《烏克蘭刑法》第368條第4款(受賄)被立案調查,最高可判處12年監禁並沒收財產。NABU目前正在審查該州稅務局其他官員是否參與了此案。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普遍將此案報道為NABU針對地方稅務官員的反腐敗行動,重點關注刑事作案手法和索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