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議會通過法案,逐步恢復公職和地方公務員競聘
烏克蘭最高議會通過第13478-1號法案,在第二個閱讀階段並最終整體通過,恢復公職及地方自治機構崗位的競爭性招聘。法案規定分階段恢復競聘、建立過渡機制、完善績效考核和晉升制度,並將優先權給予專業能力相當的退役軍人及退役軍人女性。
重點
- 最高議會於2026年10月26日以247票支持通過第13478-1號法案。
- A類職位競聘可於法律生效日起啟動,B類職位在一個月後啟動,C類及地方自治機構職位在兩個月後啟動。
- 首批恢復競聘的崗位位於烏克蘭控制且未發生戰鬥的地區。
- 退役軍人和退役軍人女性在專業能力或資格相同時享有優先權。
- A類職位候選人須接受誠信審查;B類和C類腐敗風險崗位也將納入審查,名單和審查方法由政府確定。
- 法案引入幹部和候選人儲備、適應期、內部競聘及最長三年的公職合同。
- 在發生戰鬥的地區,競聘最遲可在戰鬥結束後六個月恢復;無競聘任職者任職期限最長延至戰鬥結束後12個月。
為何重要
該法案逆轉了全面戰爭開始後暫停競爭性招聘的決定,重新啟動公共服務崗位的公開選拔。分階段時間表為戰時行政體系恢復制度化招聘提供路徑,同時也為戰爭期間無競聘任職人員的未來地位設定明確期限。法案還把恢復競聘與歐盟烏克蘭機制下的改革承諾以及烏克蘭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直接聯繫起來。
發生了什麼事
烏克蘭最高議會於2026年10月26日通過第13478-1號法案,整體批准逐步恢復公職和地方自治機構崗位競聘以及相關服務程序改革。競聘首先覆蓋A類職位,隨後擴展至B類和C類職位以及地方自治機構崗位。各階段可分別於法律生效日、一個月後和兩個月後啟動,首階段重點為烏克蘭控制且沒有戰鬥的地區。
法案規定,退役軍人和退役軍人女性在專業能力或資格相同時享有優先權。A類職位候選人將接受誠信審查,負面的誠信評價既可能基於已證實的不符合要求,也可能基於合理懷疑。政府還須確定B類和C類腐敗風險崗位名單及其審查方法。
法案同時引入幹部和候選人儲備、新員工適應期、B類和C類崗位內部競聘、績效考核和職業晉升機制。合同式公職服務期限最長為三年,合同須規定任務、績效指標、薪酬條件及終止依據。單一負面績效評價不再自動導致解雇。
對於戰爭狀態期間未經競聘獲任的人員,法案設置了過渡安排和明確的競聘期限。發生戰鬥的地區可在戰鬥結束後六個月內恢復競聘;此類無競聘任職者可在原崗位任職至最長12個月,並在戰鬥結束後六個月內提交證明掌握國家語言的材料。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的報導重點包括議會表決結果、恢復競聘的具體時間表和戰時過渡安排。與戰時治理直接相關的條款也受到關注,包括退役軍人優先權、無競聘任職人員的處置規則,以及針對高級職位和腐敗風險崗位的誠信審查。
國際媒體怎麼報導
國際層面的意義主要體現在烏克蘭履行歐盟烏克蘭機制下的承諾。恢復競聘被列為公共行政改革優先事項,並納入烏克蘭機制計畫、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和《2026—2030年國家公共行政改革戰略》。烏克蘭機制按照已商定指標的完成情況撥付資金。
背景
全面戰爭開始後,公職及地方自治機構崗位的競爭性招聘被暫停。此次恢復的程序涵蓋招聘入職、職業晉升和離職,並取消依據一次負面績效評價予以解雇的做法。新制度還引入幹部和候選人儲備、新員工適應期、B類和C類崗位內部競聘,以及最長三年的公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