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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總檢察長辦公室認定克雷夫琴科擅用邀請赴外構成違紀

烏克蘭總檢察長辦公室於11月2日公佈內部調查結果,認定前總檢察長魯斯拉夫·克雷夫琴科擅自安排並使用外國邀請赴國外,違反多項規定,構成紀律過失。克雷夫琴科此前已辭職並獲解除職務;是否涉及刑事責任仍由烏克蘭反腐敗局和特別反腐敗檢察院在“卡爾卡岡”案框架下評估。

重點

  • 內部調查於2026年11月2日完成並簽署
  • 克雷夫琴科被認定利用無權使用的外國邀請安排出國行程
  • 他自行準備、列印、簽署並加蓋印章了出差命令
  • 該邀請最初面向總檢察長辦公室副局長維克托·洛加喬夫,後者已拒絕參加
  • 調查發現克雷夫琴科違反多項已知規範和內部規定
  • 調查未發現總檢察長辦公室因此遭受物質損失或損害
  • 克雷夫琴科此前已辭職並被解除總檢察長職務

為何重要

調查首次以內部結論明確克雷夫琴科在出國安排中的紀律責任,確認他無正當依據使用外國邀請、自辦出差文件並使用機關印章。結論為紀律處理提供依據,但不等於刑事定罪;相關刑事責任仍可能由烏克蘭反腐敗局和特別反腐敗檢察院另行評估。由於辦公室未發現物質損失,已查明的後果主要集中於紀律責任和進一步法律審查。

發生了什麼事

總檢察長辦公室完成並於11月2日簽署了內部調查材料。調查認定,卸任總檢察長魯斯拉夫·克雷夫琴科無正當依據使用外國邀請安排出國,並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個人利益,因而構成紀律過失。克雷夫琴科沒有按照規定將出差命令交給國際合作部門辦理,而是自行準備、列印、簽署並加蓋了印章。相關邀請原本發往副局長維克托·洛加喬夫;洛加喬夫拒絕參加後,辦公室國際部門已通知議會大會歐洲委員會(ПАРЄ),烏克蘭代表不會出席。

調查還確認,克雷夫琴科於9月11日從國家警衛部門負責人處取得辦公室印章並將其留用,9月13日書面拒絕國家警衛,之後經“捨格尼—梅迪卡”口岸出境。14日在其辦公室內發現的印章及裝有其簽署出差命令和副本的信封,印證了上述做法。調查認定其行為違反多項規範性法律文件,構成紀律責任的基礎,但未發現辦公室遭受物質損失或損害。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的關注重點是內部調查對克雷夫琴科出國文件、機關印章使用及拒絕國家警衛等行為的認定,以及可能產生的紀律後果。報道明確區分了兩個程序:克雷夫琴科被免職依據的是其辭職,而不是後來完成的內部調查;任何刑事責任判斷則保留給烏克蘭反腐敗局和特別反腐敗檢察院。與此同時,烏克蘭媒體也關注“卡爾卡岡”行動,以及克雷夫琴科對行動負責人提出懷疑並否認自己包庇違法呼叫中心的表態。

報導分歧之處

關於克雷夫琴科離境細節,報道存在三處分歧。執法部門消息稱,他最初因烏克蘭反腐敗局和特別反腐敗檢察院的相應標註而在邊境被攔下,之後經基輔來電獲准出境;國家邊境警衛局則否認出境是接到基輔來電後才放行所致。其次,克雷夫琴科稱自己赴巴黎參加議會大會歐洲委員會相關聽證會,但歐洲委員會表示組織者並未邀請他,理論上他可以自行申請參會。最後,報道對其離境日期表述不一,分別指向9月13日、14日或14日前夜,而多項確認材料將具體越境時間記為14日。

背景

克雷夫琴科於9月7日提交辭去總檢察長職務的申請,隨後出境。9月14日,澤連斯基總統暫停其職務;9月15日,烏克蘭最高議會以317票支持解除其職務,澤連斯基隨後簽署相關總統令。因此,他被免職時,內部調查尚未完成。

克雷夫琴科此前表示,因烏克蘭反腐敗局與特別反腐敗檢察院啓動“卡爾卡岡”行動,他提出針對烏克蘭反腐敗局局長謝苗·克里沃諾斯及一名與特別反腐敗檢察院負責人亞歷山大·克利緬科關係密切人士的懷疑。他否認與包庇違法呼叫中心有關,並稱沒有下達相關指示或利用職權協助此類活動。克雷夫琴科目前並非“卡爾卡岡”案的直接調查對象,也未因此受到正式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