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最高反腐法院判處前移民局長迪娜·皮馬霍娃9年監禁
烏克蘭最高反腐法院認定前國家移民局第一副局長迪娜·皮馬霍娃犯有特別巨額非法獲利罪,判處她9年監禁、沒收全部合法財產,並禁止她擔任公職。案件涉及為外國人安排居留許可、烏克蘭公民身分及護照的腐敗行為。判決可在上訴前於30日後生效。
重點
- 判決於2026年11月2日作出
- 皮馬霍娃被判處9年監禁
- 法院認定其違反烏克蘭刑法第368條第4款
- 法院判處沒收皮馬霍娃全部合法財產
- 皮馬霍娃還因2017年的腐敗行為被處以公職禁令
- 案件審理前曾涉及1,800美元和30,000美元兩筆指控
- 判決將在上訴期限屆滿後生效
為何重要
案件涉及烏克蘭移民和公民身分服務領域的腐敗,包括居留許可、按領土原則取得公民身分、護照簽發,以及使用虛假文件、冒用他人身分進行DNA檢測等手段。9年監禁、全部合法財產沒收和公職禁令構成對前高級公務員的嚴厲處罰,案件也反映了烏克蘭司法機構處理長期反腐調查及複雜取證爭議的努力。
發生了什麼事
烏克蘭最高反腐法院認定,國家移民局前第一副董事長迪娜·皮馬霍娃在擔任公職期間非法收受利益。檢方稱,她於2017年收取1,800美元,安排一名越南公民基於虛假就業取得臨時居留許可;同年8月又向一名伊朗公民索要30,000美元,承諾協助其按領土原則取得烏克蘭公民身分並簽發烏克蘭護照和出境護照。檢方稱,相關方案涉及虛假官方文件、由冒名者參加的DNA檢測以及偽造的親屬關係法院判決。
法院判處皮馬霍娃9年監禁,並沒收其全部合法財產。各家報導對公職禁令的具體期限存在分歧:部分報導稱為兩年,其他報導稱為三年。法院還判令皮馬霍娃承擔近15.3萬格里夫納的專家鑑定等程序性費用,並採納了附帶單獨意見的裁判。判決將在宣判30日後生效,除非當事人提出上訴。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的報導重點集中在定罪結果、9年刑期、財產沒收以及擔任公職的限制,同時詳細交代2017年國家反腐敗局行動、取證程序及持續多年的調查。報導還指出,案件涉及外國人在烏克蘭辦理居留、取得公民身分和護照時可能遭遇的腐敗風險,以及透過虛假文件和DNA檢測替代人員規避程序的做法。
報導分歧之處
報導對皮馬霍娃公職禁令的期限存在分歧:一些媒體稱兩年,另一些稱三年。2017年專項行動的具體經過同樣存在爭議。國家反腐敗局表示,其特工當時正在執行專項行動,行動因烏克蘭安全局和總檢察長辦公室介入而中斷;皮馬霍娃則否認曾向該特工索要賄賂,並稱自己已向執法機關報告所謂挑釁。
背景
調查始於2017年,初始行動旨在發現國家移民局現任及前任官員涉嫌組成的犯罪團伙。2017年11月29日,一名國家反腐敗局特工在試圖向皮馬霍娃傳遞款項時被捕。次日,國家反腐敗局稱行動因安全局和總檢察長辦公室介入而失敗。皮馬霍娃否認索賄並指控存在挑釁。2018年3月,她按本人意願離開國家移民局;2019年12月,她被告知涉嫌腐敗並被採取審前拘留措施。相關罪名規定的最高刑期為12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