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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反腐法院解除前能源部長電子監控手環義務

烏克蘭最高反腐法院於10月22日決定,不再延長前能源部長赫爾曼·加盧申科佩戴電子監控手環的義務,但將其部分程序性義務延長兩個月。加盧申科仍須遵守出行、居住地變更和聯絡等方面的限制,相關案件仍在繼續審理。

重點

  • 最高反腐法院於2026年10月22日拒絕延長加盧申科佩戴電子監控手環的義務。
  • 法院將其餘數項程序性義務延長兩個月。
  • 加盧申科須交出護照及其他允許離開烏克蘭的文件,並不得擅自離開基輔和基輔州。
  • 法院判決理由尚未公佈,完整判決將收錄於烏克蘭法院判決統一國家登記冊。
  • 加盧申科於2026年2月15日在試圖越過烏克蘭邊境時被拘留,次日被宣佈為「彌達斯」案嫌疑人。
  • 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稱,涉嫌罪名包括洗錢和參與犯罪組織。

為何重要

這項決定改變了加盧申科所受的電子監控條件,但並未解除對其行動、出境文件、通信和到案等方面的限制。該裁決屬於持續進行的反腐案件的一部分,案件涉及涉嫌洗錢、參與犯罪組織以及能源領域的腐敗scheme。法院尚未在公開通報中說明解除手環義務的理由。

發生了什麼事

2026年10月22日,烏克蘭最高反腐法院部分批准了烏克蘭特別反腐敗檢察機關檢察官的申請,將加盧申科的部分程序性義務延長兩個月。法院同時決定不再要求他繼續佩戴電子監控手環。續期後的義務包括:應要求出現在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偵查人員、特別反腐敗檢察機關檢察官、調查法官及法院;未經相關偵查人員或檢察官許可,不得離開基輔和基輔州;住所發生變化時須報告;不得與指定人員通信;並須將全部出境護照及其他允許離開烏克蘭的文件交由烏克蘭國家移民局保管。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報道的重點是法院的程序性決定及其保留的限制措施。報道還結合「彌達斯」調查,說明加盧申科於2026年2月被拘留、被宣佈為嫌疑人以及隨後保釋等背景,並介紹調查所稱與其家人有關的資金流動。

背景

加盧申科是烏克蘭前能源部長,也是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和特別反腐敗檢察機關「彌達斯」案的涉案人員。2026年2月15日,他在試圖越過烏克蘭邊境時被拘留;2月16日被宣佈為嫌疑人。2月17日,法院選擇羈押並以2億格里夫納保釋作為強制措施,之後將保釋金降至1.5億格里夫納,並於6月29日全額繳納。該案涉及對「能源原子」交易對手被指被迫支付回扣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