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裁定烏克蘭侵犯卡捷琳娜·甘祖克案中的生命權與表達自由權
歐洲人權法院於2026年11月5日公佈“甘祖克等訴烏克蘭案”裁決,一致裁定烏克蘭在實體和程序層面侵犯《歐洲人權公約》第2條,並侵犯第10條。法院認定,2018年針對甘祖克的酸液襲擊與行使或濫用國家權力存在密切聯繫,而烏方調查未能充分查清其他官員是否參與。法院命令烏克蘭向甘祖克的父母和伴侶分別支付4萬歐元道德損害賠償,並承擔訴訟費用。
重點
- 卡捷琳娜·甘祖克於2018年7月31日在赫爾松遭濃硫酸襲擊,2018年11月4日在基輔去世
- 法院認定襲擊是旨在迫使甘祖克停止公共監督的預謀且有付款的行動
- 法院認定襲擊與行使或濫用國家權力存在密切聯繫,烏克蘭因此承擔國家責任
- 歐洲人權法院認定烏克蘭在實體和程序層面侵犯《歐洲人權公約》第2條,並違反第10條
- 烏克蘭須向甘祖克的父母維克托爾和娜佳及伴侶謝爾蓋·傑尼索夫各支付4萬歐元道德損害賠償
- 訴訟費用裁決存在4,000歐元總額與三名申請人各獲4,000歐元兩種說法
- 法院明確表示,該裁決不裁定弗拉季斯拉夫·曼格爾的個人刑事責任
為何重要
裁決確認,烏克蘭不僅要為甘祖克死亡所涉的國家責任負責,也因調查未能充分核查其他潛在參與者而承擔程序性責任。法院認為,針對反貪腐活動人士的襲擊產生了寒蟬效應,可能壓制記者、活動人士和公民社會代表對腐敗及濫用權力的公開討論。
發生了什麼事
歐洲人權法院於2026年11月5日公佈“甘祖克等訴烏克蘭案”裁決,一致認定申請人的申訴可受理。法院判定,2018年的酸液襲擊是一項預謀且得到付款的行動,目的是迫使當時從事公共監督的甘祖克保持沈默。
法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證明襲擊與國家權力的行使或濫用存在密切聯繫,因此烏克蘭在實體層面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2條。由於烏方機關未能充分核查其他官員是否可能參與襲擊,國家調查在程序層面也不符合第2條的要求。第10條同樣受到違反,因為襲擊直接針對甘祖克的公共及反腐敗活動,並構成對其表達自由權的嚴重干預。
法院 обязал Украину支付給甘祖克父母維克托爾和娜佳共同4萬歐元道德損害賠償,並向甘祖克的伴侶謝爾蓋·傑尼索夫支付4萬歐元。補償及訴訟費用應在判決生效後三個月內支付。法院同時強調,本裁決不裁定曼格爾和列文個人刑事責任。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突出報道了歐洲人權法院認定國家責任、侵犯生命權與表達自由權,以及判決所涉及的賠償規模。報道也關注程序層面的爭議:烏方調查雖查明並判處了部分組織者與執行者,卻未充分核查其他官員的參與可能性。
家屬律師指出,法院裁決並未查清所有可能的幕後主使,而國內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將於2028年屆滿。曼格爾與列文被判各10年監禁,但該判決尚未因上訴而最終生效。
報導分歧之處
申請人認為,烏方調查缺乏獨立性、有效性和及時性,未能查明所有組織者;政府則堅持調查全面,並已判處直接執行者、中間人及組織者,同時否認國家應對襲擊負責。政府還認為曼格爾的行動源於個人敵意,與其公職無關。歐洲人權法院則認定存在充分、明確且一致的證據,證明襲擊與行使或濫用國家權力存在密切聯繫。
關於訴訟費用,報道中既有總額4,000歐元的表述,也有三名申請人各獲4,000歐元、合計12,000歐元的表述。
背景
卡捷琳娜·甘祖克是赫爾松地方官員及反腐敗活動人士。2018年7月31日,她在赫爾松住所附近遭濃硫酸襲擊,化學灼傷約影響其40%的身體;她被緊急送往基輔,經過包括多次手術在內的治療,於2018年11月4日去世。
2019年,塞爾希·托爾賓、米基塔·赫拉布丘克、弗拉基米爾·瓦夏諾維奇、維亞切斯拉夫·維什涅夫斯基和維克托爾·戈爾布諾夫因參與襲擊被判處3年至6年6個月監禁。2023年6月26日,基輔第聶伯區法院判處時任赫爾松州議會主席弗拉季斯拉夫·曼格爾和其前顧問阿列克謝·列文各10年監禁,分別認定其下令和組織襲擊。二人提出上訴,因此該刑事判決尚未最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