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國家銀行拒絕支持虛擬資產市場監管法案現行版本
烏克蘭國家銀行表示,無法支持第10225號虛擬資產市場監管法案的現行版本,並呼籲議員在二讀前繼續修改。委員會已建議議會二讀並整體通過該法案,但其對外國代幣准入、監管規則差異以及市場集中和腐敗風險的擔憂可能推動進一步修訂。
重點
- 烏克蘭國家銀行呼籲在二讀前修改第10225號法案
- 該法案擬於2027年7月1日生效
- 國家銀行稱現行版本未體現雙方在起草期間達成的多項重要共識
- 國家銀行擔心外國代幣可在不受發行國監管的情況下進入烏克蘭
- 法案最終稿未明確前五年運營商數量上限
- 議會財政、稅收和海關政策委員會建議二讀並整體通過法案
- 法案規定個人虛擬資產交易利潤按5%個人所得稅稅率納稅至2028年底
為何重要
國家銀行的立場可能促使議會在二讀前調整法案內容,而目前仍有修改空間。該法案涉及外國虛擬資產的准入、市場參與者的授權條件及個人交易利潤的稅制,其規則將直接影響烏克蘭的貨幣主權、金融穩定和市場競爭。
發生了什麼事
烏克蘭國家銀行公開表示,無法整體支持第10225號虛擬資產市場監管法案的現行版本,要求議員繼續修改並考慮銀行提出的意見。國家銀行稱最終稿沒有體現起草期間達成的多項重要共識,並指出三項主要風險:外國代幣可能不受其發行國監管和監督,卻以電子貨幣功能進入烏克蘭;不同監管要求可能讓外國資產繞過適用於烏克蘭同類資產的規則;授權市場參與者時可能產生市場壟斷和腐敗濫用風險。
該法案由議會財政、稅收和海關政策委員會於11月4日以20票贊成建議二讀並整體通過。國家銀行在委員會作出建議當晚臨近午夜時收到最終稿,並於當晚公布了針對該版本的立場。根據現有文本,法案擬於2027年7月1日生效,將監管權力分配給烏克蘭國家銀行和國家證券、股票市場和衍生品監管委員會,同時規定個人虛擬資產交易利潤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優惠稅率為5%,適用至2028年底。
烏克蘭媒體怎麼報導
烏克蘭媒體報道的重點是國家銀行提出的三項風險,以及現行版本沒有明確前五年運營商數量上限。國家銀行要求建立更透明的參與者授權規則,防止市場壟斷和腐敗濫用。相關報導同時強調,議會委員會已支持法案推進至二讀,而國家銀行在二讀前夕公開表達反對意見,因此法案在最終通過前仍可能發生調整。
背景
第10225號法案於2023年11月7日在議會登記,2025年9月3日以246票通過一讀。國家銀行支持依據歐洲MiCA監管框架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建議實現虛擬資產市場合法化。法案在起草過程中討論了由國家證券、股票市場和衍生品監管委員會、國家銀行或數位部擔任監管機構等不同方案;最終文本確定前兩者為監管機構,並劃分了各自權限。